刊登日期: | 2023/8/18 |
發文日期: | 2023/8/17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二字第1122908877號 |
主旨: | 預告「雲林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十條」修正草案。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 |
公告事項公告: |
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修正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 二、修正依據:地方制度法第19條。 三、草案如附件,本草案另詳載於「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」-「政令宣導」-「法令規章」-「地方法規」-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論壇」網頁。 四、本案因僅為少數條文修正,修正幅度些微,依據法務部106年2月3日法律字第10603502060號函釋意旨,有定較短預告期間之必要,爰訂預告期間為5日。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5日內,以書面向本府行政處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本縣行政處(法制科)。 (二)地址: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。 (三)電話:05-5522937。 (四)傳真:05-5331450。 (五)電子郵件:ylhg01204@mail.yulin.gov.tw。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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